中新網7月22日電中新網財經頻道從證監會網站獲悉,證監會公開“三公經費”中央財政撥款情況。數據顯示,2010年證監會“三公經費”財政撥款支出3,327.38 萬元,其中出國(境)費支出591.27萬元,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964.36萬元,公務接待費支出771.75萬元。
2010年證監會“三公經費”財政撥款支出3,327.38 萬元,具體包括:
(一)出國(境)費支出591.27萬元,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
一是履行在國際證監會組織的職責和義務,參加該組織監管標準的研究制定和各種委員會的工作會議。
二是與境外監管機構開展監管合作談判、組織人員對口交流培訓、推動合作執法。
三是參與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,中英財經對話,中日韓、中哈(薩克斯坦)、中新(加坡)對話以及一系列的國際談判。
四是與經濟合作組織、亞洲開發銀行、世界銀行等區域性組織和國際組織開展交流合作。
五是參加相關部委組織的境外交流培訓活動。
(二)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,964.36萬元,其中報廢更新公務用車15輛,包括轎車13輛,商務車2輛,共計支出383.47萬元;全系統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1,580.89萬元,主要是稽查辦案、現場檢查等業務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發生的燃料費、維修費、保險費、過橋過路費等。
公務用車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
一是監管上市公司現場檢查用車。截至2010年底,全國共有境內上市公司2,063家。這些公司及其業務活動遍布全國各地,現場檢查用車量大。特別是在西部地區,由于地域廣闊,公司分散,檢查用車費用較高。
二是監管中介機構現場檢查用車。截至2010年底,全國共有證券公司106家、基金公司63家,期貨公司163家,證券從業會計師事務所和資產評估事務所125家,證券投資咨詢機構91家,證券期貨營業部五千多家,另有基金銷售網點數千家。為防范業務風險、規范執業質量,處置糾紛和風險事件,證監會與各派出機構需要開展現場檢查和專項檢查工作,檢查用車次數較多。
三是稽查執法辦案用車。為打擊證券期貨市場違法違規,證監會稽查執法系統2010年全年啟動非正式調查123起,立案調查101起,向公安機關移送28起。同時加大了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及非法經營證券的力度,全年共查處185起案件,并將其中涉嫌犯罪的48起案件移送公安機關,涉及除西藏以外的35個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。稽查辦案和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及非法經營證券活動需要調查取證,公務用車需求較大。
四是一般公務用車。主要包括機要文件傳送、會議支持、老干部服務用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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