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
云南警方
公開曝光10起
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典型案例
大理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趙某某、李某某捏造“重金懸賞失蹤妻子”虛假警情案
2025年4月,趙某某、李某某為博眼球、蹭流量,以“重金懸賞尋妻”為噱頭,由未婚的趙某某扮演尋妻主角,分別在云南大理古城、三月街、生態廊道等公共場所,采取沿路張貼、持圖問詢、海邊哭喊等方式尋找所謂“失蹤妻子”,并拍攝視頻在網上發布,引發大量網民關注討論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大理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趙某某、李某某行政處罰。
昆明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羅某某、李某某、周某某、夏某、雷某某捏造“持刀追砍”虛假警情案
2025年1月,羅某某、李某某、周某某、夏某、雷某某為博取關注,在公路上擺拍“持刀追砍他人”虛假視頻并發布到互聯網上,引發大量網民關注和評論,造成當地群眾恐慌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昆明公安機關依法予以羅某某、李某某、周某某、夏某、雷某某5人行政處罰。
昭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喬某某、杜某某編造“煙花炸死人”網絡謠言案
2025年2月,杜某某為博眼球,在他人發布的放煙花視頻下評論“鹽津縣水田壩放煙花炸死人”,喬某某看到后,為博人眼球,吸引關注,繼續編造發布了“正月十五元宵節,云南省鹽津縣水田壩煙花炸死5、6個人”的謠言信息,引發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昭通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喬某某、杜某某行政處罰。
楚雄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李某某編造“云南、四川地震”虛假災情案
2025年1月至2月期間,李某某為博取關注,在網絡平臺先后兩次發布所謂“地震預警”信息稱,“2025年4-6月四川將發生7.6級地震”“云南、四川今夜或明天有5級左右地震”,引發網民關注和討論,造成當地居民恐慌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楚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李某某行政處罰。
臨滄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李某某編造“學校食堂致學生中毒”網絡謠言案
2025年3月,李某某為博眼球、蹭流量,以“學生食物中毒”為噱頭,編造“云南省鳳慶縣某中學在食堂吃飯的學生全部拉肚子,學生經常吃到臭肉”等虛假信息在網上發布,引發網民關注討論,對當地教育工作造成影響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臨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李某某行政處罰。
紅河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黃某某編造“在十字路口撿到棄嬰”網絡謠言案
2025年4月,黃某某為漲粉博眼球,使用網絡圖片制作視頻謊稱自己撿到一名棄嬰,為讓網民相信事件的真實性,黃某某在回復網民提問時聲稱女嬰是在個舊市某十字路口發現,已被自己帶回家收養,誤導大量網民持續關注和討論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紅河公安機關依法予以黃某某行政處罰。
保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楊某編造“交通事故致人死亡”網絡謠言案
2025年1月,楊某為博人眼球,發布一輛大貨車側翻視頻,并在評論中回復:“人死了”。視頻發布后,引發網民關注討論,有知情網民在其評論區反駁“沒有死人”,但楊某沒有主動澄清消除影響。楊某行為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保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楊某行政處罰。
昭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吳某某編造“因為買榴蓮被家暴”網絡謠言案
2025年5月,吳某某為博取眼球、吸引流量,自導自演了“只因買一個榴蓮,被老公拳打腳踢”的虛假視頻,為增加“可信度”,吳某某還將自己過往生病住院的視頻素材進行剪輯合成,編造“被家暴”虛假事實發布,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昭通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吳某某行政處罰。
保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王某編造“人員跳樓”虛假警情案
2025年4月,王某看到小區內開展消防演練,為博眼球、蹭流量,對演練內容進行拍攝,編造了“小高層發生跳樓”等不實信息上傳網絡,引發當地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保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王某行政處罰。
紅河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羅某某、楊某某擺拍“將小偷打斷腳”網絡謠言案
2025年1月,羅某某與楊某某為制造噱頭、吸粉引流,將楊某某反綁在鋼管上,并配文稱:“彌勒市藍莓基地鋼管被盜,抓到一小偷”,為了進一步讓網民相信事件的真實性,羅某某在評論區回復稱“腳打斷一只”,誤導大量網民關注和討論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紅河公安機關依法予以羅某某和楊某某2人行政處罰。
警方提醒
網絡無邊 法律有界
互聯網并非法外之地
請廣大網民遵守法律法規
規范網上行為
不造謠 不傳謠 不信謠
自覺抵制網絡謠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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