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6日是第38個國際禁毒日,當天上午,海口市區兩級法院同時舉行毒品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活動,300余名師生參與旁聽。
海口中院依法對涉毒犯罪被告人唐某強進行公開宣判。被告人唐某強違反國家禁毒法律規定,非法販賣毒品海洛因795.4克、甲基苯丙胺7193克、開心果2000粒、搖頭丸1500粒、麻古300粒,數量巨大,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,應依法懲處。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是主犯;其罪行極其嚴重,依法應當適用死刑。被告人唐某強在判決宣告以后,刑罰執行完畢以前,還有漏罪沒有判決,應當數罪并罰。據此,依法對被告人唐某強決定執行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此外,秀英區法院、龍華區法院、瓊山區法院、美蘭區法院分別對7案8人毒品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,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不等的刑罰。
此次公開宣判暨禁毒法治教育宣傳活動,是海口市區兩級法院充分發揮懲治毒品犯罪職能作用,依法重拳打擊毒品犯罪的有力舉措。下一步,海口市區兩級法院將繼續保持懲治毒品犯罪的高壓態勢,依法對毒品犯罪從嚴懲處,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,開展精準化、常態化的禁毒宣傳教育,營造全民禁毒濃厚氛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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